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政策;
(二)编制全市道路交通年度报告;
(三)组织对涉及全市道路交通规划的论证,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道路交通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连云港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2008-2020)》和《连云港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两个规划”);
(二)研究、指导、协调道路交通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立项工作;
(三)监督、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做好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其他日常工作。
四、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公安局:一是加强源头管理。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加强对农机部门核发农机车辆牌证、检验农机车辆、核发农用车驾驶证、审验农机驾驶员情况的监督抽查;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检验责任制,加强车辆安全检验;严格做好驾驶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严把驾驶人员准入关。二是做好事故预防。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性组织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总结推广预防交通事故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和特点,研究预防对策,采取针对性措施。三是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巡逻执勤,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车辆进行不间断的整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积极参与道路的新建、改建工程,提出合理的交通安全管理建议,并参与道路工程的检查验收;严格处理交通事故,对肇事驾驶人进行责任追究。四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五是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两个规划”,认真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并及时向规划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六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针对事故多发点段和隐患点段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意见,会同安监等部门督促责任单位按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