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五、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农委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委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市农机办和市渔政渔港监管处分别负责本行业专项行动的牵头行动,各区县农业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行业的专项行动。

  六、工作措施

  (一)安全生产大宣教活动。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宣传标语、举办安全知识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深入推进大排查,要从根子和源头查起。要对行业从业人员、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排查,特别是要对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的排查,排查面要达到100%,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严格的整治,彻底消除隐患。建立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追踪督办常态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三)安全生产大整治活动。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消除行业和单位的安全隐患,从源头上确保生产安全,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个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重大隐患要做到“预案、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经费、复查回访”五落实。要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漏洞,整治不走过场。

  (四)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用执法工作来推进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落实;要主动与公安、交通、海事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农机、渔业船舶违法违章行为,互通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要加强预防性执法、教育性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具体抓好落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