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20日)。各单位深入开展“四大”专项行动。特别要针对元旦 、春节、全国和全市“两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3月21-31日)。各单位重点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巩固“四大”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推进“四大”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重点内容
(一)农业机械安全。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对农业机械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审验和检验,或技术状况达不到作业安全条件的;达到报废条件仍继续使用的;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或证照过期的;不服从检查,抗拒执法且情节严重的;不按规定参加安全责任保险的;不按规定办理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整治。对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的;使用伪造、变造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的;非法套牌、制造假牌的;超标准、超范围、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的;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违法违规检验和安全不作为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二)渔业船舶安全。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渔民和渔业企业,重点对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违禁碍航作业和“三证不齐渔业船舶”、“四无渔业船员”参与生产作业等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生产作业时不穿戴救生衣、不配备救生圈等安全意识淡薄行为进行整治,对2009年以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要进行跟踪问效,善未完全消除的安全隐患务必在今年内整改完毕,坚决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三)消防安全。委属各单位要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有保障的要求,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以高层地下建筑、各类库室、易燃易爆场所、在建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对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内容进行排查整治。
(四)特种设备安全。委属各单位要以电梯、各种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维护保养,做好定期强制检测,对安全性能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五)建筑施工安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正在进行建筑施工的委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要重点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管理和各种事故防护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