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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渝农发〔2010〕427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委(局),畜牧兽医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经市农委2010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农业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深入推进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抓排查、打非法、强管理,集中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全面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重大隐患“五落实”率达到100%、限期整治率达到80%以上。

  --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业机械、渔业船舶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惩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在委属各单位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在“四大”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委直属单位不发生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

  三、时间步骤

  “四大”专项行动从2010年11月下旬开始,到2011年3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下旬)。各单位认真学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通知精神,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机构,明确人员,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生产“四大”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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