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前培训工作
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原则上由各区、县统计局组织安排,视情况也可统一组织培训,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认定受理
申请认定的统计人员填妥《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表2)后向所在区、县统计局申请,各区、县统计局按《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审核无误后报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统一报送省统计局认定。
(二)领取证书
由省统计局完成证书的办理工作后,市统计局再行通知领取证书。
各区、县统计局要认真做好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使基层单位没有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尤其是重点企业的专兼职统计人员),通过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1: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自编号:
姓名
| | 性别
| | 文化
程度
| | 贴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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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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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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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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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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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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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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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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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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