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承办我市与各国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市(县)和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市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市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对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
(十)负责我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十一)主管外国常驻和临时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新闻机构事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设 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公文来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公务接待、建议提案、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综合性外事调研工作,汇总、编研、追踪外事信息和国际形势、国别政策及热点问题,为全市外事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拟订外事工作规划、计划;承担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翻译人员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出国来华管理处
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协调平衡全市出访、来访计划;参与组织审批权限内的出国会办会议;办理有关出访任务的报批手续;根据授权,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出国管理中要求我驻外使领馆协助的有关事宜;指导、协调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接待和管理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和人员的来访工作;承办与驻华使领馆的交涉事项;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进修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导全市对外应急事务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有关边境、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有关涉外会谈、会晤工作;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有关事宜,承担对全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调研和监管工作,审核、审批全市民间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事项;归口管理外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承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工作,统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指导全市对外新闻交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担邀请、接待和管理外国常驻和临时来访记者工作;参与审核本地区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文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管理和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