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指导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公文来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公务接待、建议提案、综合协调、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承办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二)调控处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地方粮油储备有关管理制度,提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承担全市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指导军粮供应工作,做好灾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指导陈化粮(重度不宜存粮)处理有关工作;办理市级储备粮油的收购、销售、储存及轮换计划审批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调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
(三)产业发展处
落实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粮食现代物流、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中央、省、市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提出全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承办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和省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审核上报工作,承办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审定工作;承办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作。
(四)监督检查处
拟订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