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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规划、规范,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人口素质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九)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 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公文来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务接待、对外交流、建议提案、综合协调、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编制并指导实施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研究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信访工作;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草案,承担相关的人口统计分析、信息综合、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指导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流动人口处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工作规划、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双向考核和区域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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