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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2.市级监测站点:市级监测站设在连云港市学校卫生保健所,负责对本级监测点校以及省级监测点校的指导与管理,接受省级监测站的业务指导。市级监测点校由各县区比照省级监测点校设置并报市教育局批准。一般包括城镇小学、初中、高中和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监测点校原则上相对固定。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测队伍到市级监测点校,对有关健康检查部分实施检测、及时收集监测数据并报市级监测站、研究起草本地监测报告(可在本级范围内公布)。市级监测点校在市教育局(市级监测站)的指导和县区教育局的管理下,主要负责身体素质部分的测试,积极配合县区监测队做好健康检测和调查问卷部分工作。

  (二)设置时限

  1.省级监测站点在2010年8月底前布点设置完毕。

  2.市级监测站点在2011年7月底前布点设置完毕。

  (三)设置程序

  市级监测站点:各县区教育局根据省级监测点校布点设置要求,确定能够符合样本量要求的监测点校、同时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设立监测点校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工作任务

  1.省级监测站点:根据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重点完成省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任务。

  2.市级监测站点: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完成市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任务。

  (五)监测样本量

  1.省级监测站点:根据省教育厅要求, 按照6-18岁每个年龄组的城市男生、城市女生、农村男生、农村女生样本量各120人核定监测样本量,监测中小学生相关数据。

  2.市级监测站点:市级监测站比照省级站点的做法,各县区按照6-18岁每个年龄组的城市男生、城市女生、农村男生、农村女生样本量各100人核定监测样本量,监测中小学生相关数据。

  六、监测实施

  市级站点监测工作比照省级站点做法每两年开展一次。2010年为全省监测工作启动年,我市站点监测工作从2011年开始启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省级2010年7月、市级2011年7月):按照省监测站的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全面部署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监测点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召开监测工作培训会,落实监测站经费、人员、器材等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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