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过监测信息反馈,强化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信息化管理,实施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告制度。
三、体系构成
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由监测机构和研究机构组成。
(一)监测机构
市级监测站点:包括市级监测机构和监测点校。其中,市级监测机构是指市教育局设立的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以下简称市监测站),监测点校是指承担市级监测任务的有关中小学。
市监测站主要工作职责是完成省教育厅和省监测站下达的检测任务。负责制定本地区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监测工作培训、组织监测工作督查,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测队伍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收集监测数据、参与起草本地区监测报告和新闻发布会各项准备工作等。
中小学监测点校在省、市级监测站的指导与管理下,主要负责身体素质部分的测试,积极配合市监测站做好健康检测与问卷调查工作。
(二)研究机构
市教育局委托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系,建立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主要职责是:监测数据录入专用软件、抽样检查和科学分析监测数据、研究制定各类监测报告、做好新闻发布会准备、参加监测工作督查与培训工作等。
四、监测项目
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主要完成省教育厅和省监测站下达的检测任务(全国、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调研)、开展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其监测项目与指标主要反映全市6-18岁城乡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
有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全市学生常见病防治指标监测、学生健康体检情况抽测、学生缺课情况监测等也纳入监测体系,具体会同市相关部门按年度工作计划进行。
五、监测站点设置
(一)设置要求
1.省级监测站点:根据《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省级监测点校要选取领导重视、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具备开展身体素质测试所需设备与场所等条件的学校,包括城市小学、初中、高中和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共6所学校。经研究,我市省级监测点校设在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东海县白塔高级中学、白塔初级中学、白塔镇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体检部分相关设施设备由市级监测站购置,素质测试部分相关设施设备由监测点校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