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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第一批药品价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第一批药品价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汕价〔2010〕121号)
各区县物价局,市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第一批药品价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价函〔2010〕5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如实填写,按时向省报送有关资料,同时将申报表抄送市物价局(地址:长平路财政大楼7楼,电话:88178383,电子邮箱:wjjjgk2@shantou.gov.cn)。
二、
需实行专项调查的药品侯省物价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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