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增补2009年高中级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农机、林业局,负有水产职能的水利局,市级有关部门,委属各单位:
遵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93号)精神,请申报2009年农业(畜牧、兽医)工程技术(农机、林业、水产养殖)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补充材料。如果有涉及主持推广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佐证件;各单位在审察申报材料时,也需按新文件执行。
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务必将《2009年农业(畜牧、兽医)工程技术(农机、林业、水产养殖)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申报人服务基层时间统计表》公示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此表可在重庆市农业信息网通知通告栏下载)。
附件:2009年农业(畜牧、兽医)工程技术(农机、林业、水产养殖)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申报人服务基层时间统计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职改办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重庆市2009年农业(畜牧、兽医)工程技术(农机、林业、水产养殖)
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申报人服务基层时间统计表
姓 名
| 工作单位
| 现任技术职务
| 任现技术职务时间
| 拟申报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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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服务基层时间统计(不足5年的按实有年限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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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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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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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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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期间累计服务基层(农户)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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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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