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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09〕19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办),农业、畜牧业、农机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和《听取重庆市有关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2009]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378号)精神,我委将启动《重庆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

  我市玉米、水稻、小麦、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数量大、分布广。长期以来,秸秆是农村居民主要生活燃料、牲畜饲料和有机肥料,少部分作为工业原料和食用菌基料。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和各类替代原料的应用,加上秸秆综合利用成本高、经济性差、产业化程度低等原因,开始出现地区性、季节性、结构性秸秆过剩,个别地方违规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还严重威胁交通运输安全。

  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和支持下,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果,一些区县投资建设了一批秸秆人造板、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项目。同时,多种形式的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栽培食用菌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但是,秸秆综合利用仍然存在利用率低、产业链短和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秸秆综合利用认识不足。没有把秸秆真正作为资源来看待,缺乏统筹规划,综合利用推进不力。二是秸秆资源与利用现状不清。长期以来,由于对秸秆利用的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尽管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了一些调查和分析工作,但仍存在着秸秆资源不清、利用现状不明等问题。三是市场化机制不完善,缺乏政策激励。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和储运体系,秸秆商品化水平低,缺乏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秸秆产业发展滞后。四是缺乏农民经济实用的配套技术设备。秸秆便捷处理设施不配套,农民收集处理秸秆的难度大,随意遗弃和露天焚烧现象严重;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应用规模较小,尤其是适宜农户分散经营的小型化、实用化技术缺乏,各项技术之间集成组合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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