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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度标准化柑橘果园建设调控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度标准化柑橘果园建设调控计划的通知
(渝农发〔2009〕140号)


有关区县农业部门:

  根据《重庆市柑橘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09年度标准化柑橘果园建设调控计划的通知》(渝柑组发〔2009〕1号文件)要求,由我委负责牵头实施的2009年度标准化柑橘果园建设任务为5000亩,现将该调控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请按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标准化柑橘果园由业主单位自主建设,自主经营。业主单位可以是农户,也可以是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流转承包地建设柑橘果园的,应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利益。由农户自建的,应以一定的组织形式集中成片规模化建设。

  二、标准化柑橘果园建设按照《重庆市标准化柑桔果园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柑组发[2007]4号文件)、《重庆市标准化柑桔果园建设规范》(渝柑办发[2007]3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区县农业部门和业主单位要抓紧开展基础工作,制订标准化柑橘果园建设方案报我委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在果园建设中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检查和验收,确保又快又好建成标准化柑橘果园。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09年度标准化柑橘果园建设调控计划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09年度标准化柑橘果园建设调控计划表

实施区县

计划面积(亩)

江津区

500

永川区

500

长寿区

500

垫江县

500

忠 县

500

开 县

1000

万州区

500

云阳县

500

巫山县

500

合 计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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