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方式。要针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财经纪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严规范资金预算,格执行预算,加快形成安全、规范、高效运转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在项目资金分配方面,扩大招投标分配财政资金试点范围,做到科学透明;在资金使用方面,继续探索监管方式前移,推行先建后补,中介验收、村务财务公开,“一事一议”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等形式,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在资金拨付方面,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实行直拨到户。
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农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财政农业项目执行监督检查力度。着重采取引入第三方(中介)检查方式,加大对重点项目、区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通报、以奖代补、扣减专项、追缴资金等方式运用到预算管理中。对区县(自治县)实行交叉、分片区集中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对重大项目实行重点抽查。对市农委直属单位结合财务会计工作集中展示活动,开展重点项目资金抽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强农惠农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充分认识“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继续深入做好农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着手准备挂靠社团和所办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六、进一步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部门预算工作。自觉遵守《
预算法》,强化预算观念,增强预算约束,认真做好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工作;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落实“三项经费”压缩要求,即,严格控制出国出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项费用,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要结合自身部门实际和农业项目的特点,做到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切实可行,项目实施内容细化具体,安排的工作量实事求是,项目经费预算真实可靠、科学合理;要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在计划申报的主动性、及时性以及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完善,要继续加强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确保资金的及时支付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