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形成财政支农强农的整体合力。要集中财力办大事,突出整合优势和效益,相关资金都要围绕农民增收工程、重点产业发展、重大行业建设和必要的基础支撑体系建设集中投入,上下“一盘棋”、同炒“一盘菜”,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积极推动涉农资金整合,提高财政支农强农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预算执行质量。从今年起,将当年预算执行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核减预算执行进度差、执行质量不高的部门和单位下年度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用争取预算的态度和力度抓好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时效意识、合规意识和绩效意识,按照“进度不低于上年、结余不高于上年”的目标,一个项目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笔资金地落实,千方百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争取快得合规、快得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预算执行质量。
五、进一步加大农业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支农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必须加强对农业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近年来财政支农惠农资金投入总额、分行业、分产业的投入情况认真分级清理,摸清底数。市农委将会同市财政局以跟踪资金的走向为重点,深入项目资金实施基层和单位,从上到下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切实提高财政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
深入推进强农惠农政策公示制。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做好中央及市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采取张榜公布、电视公布、网络公示等形式,加大对农民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补贴的受益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发放程序进行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要定期公布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直接监督。
完善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在市里出台的专项资金的制度基础上,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具体操作办法,“两翼”区县(自治县)要特别注重加强对“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名称设置项目明细账,专账核算。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核算的区县(自治县),要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的控制和管理,对专项结余要按规定报批使用,不得随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