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财务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10〕2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渔业、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市农委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农业财务工作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及现代农业建设,服务和服从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积极争取扩大支农投入规模,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积极参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了农业财务工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调控和保障作用。但是,通过近两年审计监督和财政专项检查发现,我市农业财务工作还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不到位,绩效评价反馈机制不健全,预算执行不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及非税收入管理不合规,部分单位及财务人员财经法规意识淡薄、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财政支农资金被挤占、滞留、挪用、贪污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农业财务工作,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支农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安全性,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支农资金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财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农业财务工作重要性认识
财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基础。当前,财务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精细化、科学化程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工作量越来越大。我市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城乡统筹必将带来城乡资本、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的重组和各种要素的优化组合,必然要求农业财务工作主动介入,搞好服务,确保资本的顺利重组,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同时,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强农惠农资金投入不断增加,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都必须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服务、监督和保障作用。随着全市城乡统筹力度不断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涉及人财物的重新整合,农业财务工作必须先行,融入其中,确保国有资产在改革发展中不流失,尽快清理和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建立良好工作秩序,确保体制机制运行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加之腐败产生的根源之一,往往在于财务工作无序,有章不循,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根本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就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加强财务管理,重视财务工作。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财务工作服务、参与、保障、监督的作用,高度重视和加强农业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