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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水平,推行多样化办学模式。职业教育机构要加大校企深度合作,鼓励校企合作办学。面向市场需求,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和专业设置,培养合格的实用性人才。启动银川市中阿经贸学院建设,力争将银川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成为全国首批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学校。鼓励初中毕业生未升入普通高中和高中毕业未升入大专院校的毕业生全部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制度。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关心和重视特殊教育。

第二节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调整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利用自治区级和社会医疗服务资源,优化调整兴庆区、西夏区医疗服务资源结构,提升金凤区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水平及质量,规划建设附属医院二院,实现三区医疗服务资源相对均衡。科学合理配置两县一市医疗服务资源,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力争社会医疗卫生资源占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30%。

  建立完善全市医疗服务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面完成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准确定位市属公立医院服务功能,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回医回药。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一元钱”看病模式。加快培养全科医生,推进高年资医师下基层、下社区进行多点执业,解决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短缺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发挥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功能,不断提升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建立覆盖全市的城乡卫生监督网络,继续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95%以上。

  完善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组织协调110、119、120等报警系统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并网联动,在永宁县医院、贺兰县医院和灵武市医院建立三所急救分站,在兴庆区月牙湖、贺兰山东麓旅游线路建设直属急救分站,完善以市紧急救援中心为龙头、各急救分站为枢纽、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覆盖全市城乡的医疗救治体系,打造10分钟医疗应急救治圈。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现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险种之间流转通畅的转移接续制度,引导失地农转非养老保险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完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落实个人自主缴费、集体适当支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三方共担的筹资机制,给予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村干部适当补贴。要使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4%以上;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养老金平均水平逐年提高。

  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医疗保险体系,体现制度的广泛性,保障方式多样性和参保对象的可选择性,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加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管理,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实现多项社保业务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探索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减少裁员、平稳转岗和扩大就业进行扶持的有效形式。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的全程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对老、弱、病、残等低保家庭予以重点保障,建立城乡低保对象就业减退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和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完善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五位一体”的普惠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城市低保与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最低工资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建立社区养老机制,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建设一批老年公寓;加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管理和规范运行;加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福利服务和保障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公平。

第四节 促进创业扩大就业


  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面向市场,进一步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孵化园区建设,鼓励县(市)区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建设多种形式的标准厂房,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平台。争取工商注册登记企业数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数年均增长10%以上。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劳务移民、失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力争实现劳动年龄人口充分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加强劳动执法;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第五节 加强住房保障能力


  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稳定住房价格水平。鼓励建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立覆盖全市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需求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对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救济保障;开发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共有产权房,解决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建设劳务移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安居住房,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住房。“十二五”期间,改造50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建设保障性住房4.5万套,总面积达到310万平方米。

第六节 建设食品安全先进城市


  按照食品安全城市标准,在银川市实行食品追溯机制和农产品准入制度,实施食品安全生产源头污染防控技术、流通环节有害物质快速检测技术,打造食品安全城市。到2015年,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监管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市90%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生产的农产品100%进行上市前检验检测,到“十二五”末,涉小类食品加工必须全部进入园区集中生产。

  建设药品经营诚信示范城市,以基本药物监管为中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评价体系。

第七节 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监测体系,对粮油、食品、日用生活必需品、工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房地产价格进行监测,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下达的范围之内。建立银川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发挥政府平抑物价作用,保障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商品的市场供应。健全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开展教育、医疗、涉农等民生价格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打击非法垄断、恶意囤积等哄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行为,完善价格举报投诉机制,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第十章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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