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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银政办发〔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0年,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为主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贺兰县人民政府等40个先进单位、李维国等9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新佳绩、再做新贡献。同时希望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筑牢安全防线,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0个):

  1、贺兰县人民政府

  2、兴庆区人民政府

  3、西夏区人民政府

  4、银川市水务局

  5、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6、银川市园林局

  7、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8、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9、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

  10、银川市图书馆

  11、银川市燃气行业管理办公室

  12、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3、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兴庆分局

  14、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5、银川市矿产资源管理所

  16、兴庆区教育局

  17、金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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