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咸宁市金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2011年咸宁市金融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2011年咸宁市金融工作安排
2011年,全市金融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强化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理念,保持信贷稳定增长,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深入推动政银企合作,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和谐共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健全完善互相沟通、互相信任、共赢发展的政银企新型合作关系;二是进一步巩固我市与人行武汉分行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协议内容;三是精心组织,开展金融早春行等信贷活动,认真筛选项目,做好签约对接,承办好金融支持湖北经济发展咸宁信贷签约活动;四 发展好 是定期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对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磋商,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银企签约落实中存在的困难,推进政银企合作健康发展;五是定期通报金融运行态势、金融业改革与发展情况,研究国家财政金融等政策调整对策,推介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督促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着力保持信贷稳定增长,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和科学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积极与省行(社)、部门、企业做好项目对接,用足用好用活信贷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步伐和节奏,努力实现 “ 四个高于 ” 的工作目标,即全市贷款增幅高于全市 GDP 增幅,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幅,高于武汉城市圈贷款平均增幅,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市贷款增幅平均水平;二是要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要确保重点建设项目贷款需求,全力给予信贷支持,改善对 “ 三农 ” 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三是 进一步完善信贷投入考核办法。修订《金融机构支持咸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加大对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奖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