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以规划为龙头,以建管为重点,以产业为支撑,加快谋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力争城镇化率提高 1.5 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城管执法局 )。 高昂市区发展龙头,进一步完善市区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整合市区资源,加大 “ 五城二区 ” 建设力度,抓好咸安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加快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力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5 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经济开发区、市职教新城建设指挥部、旅游新城建设指挥部、梓山湖生态新城建设指挥部 )。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城区控制性规划覆盖率达 80% ( 责任单位: 市城乡规划局 )。拉大主城区框架,逐步完善综合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防洪、停车场所、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提高基础设施承载力、产业聚集配套力和市民生活保障力(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城管执法局、城投公司 )。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深入开展 “ 五城同创 ” ,大力整治违章建筑,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现状( 责任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创建办、环保局、旅游局、卫生局、住建委、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加大城市经营力度,加快促进 “ 城中村 ” 、 “ 城郊村 ” 改造,提高土地、资产等资源的营运效益( 责任单位: 市城投公司、住建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推动县域经济协调更快发展(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抓住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机遇,启动咸嘉临港新城建设,大力推进 “ 北三县 ” 中小城市群和 “ 南三县 ” 特色经济带建设,继续 支持咸安抓好物流、纺织、森工等产业建设,支持嘉鱼抓好化工、建材、船舶制造等产业建设,支持赤壁抓好纺织服装、能源、造纸等产业建设,支持通城抓好涂附磨具、陶瓷、电子等产业建设,支持崇阳抓好汽车配件、钒业、医药卫材等产业建设,支持通山抓好乡村旅游、石材产业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化、规模化发展,综合实力在全省争先进位( 责任单位: 市区经局、经信委、行业管理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围绕夯实基础、培育产业、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加快中心镇建设,力争 1-2 家进入全省 30 个镇级市试点(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 )。加强中心村建设,优化空间布局,集约配置资源, 以点带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农办 )。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户籍和社保制度改革(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人社局 )。
大力加强生态建设。 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开展先进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推进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重点领域节能(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委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 “ 三同时 ” 制度(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 )。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确保县(市、区)和咸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环保局、咸宁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环保等低碳产业,加大与省联发投、华彬国际集团合作力度,加快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城投公司、环保局、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安区人民政府 )。鼓励社会各界碳汇造林( 责任单位: 市林业局 )。加大 “ 两湖 ” 、 “ 三河 ” 、 “ 十库 ” 等重点水域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开展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山体水体保护、水土保持、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 市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 )。建立健全防御极端气候变化的预警预报体系,增强处置气象灾害的能力( 责任单位: 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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