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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三)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合作。 全面融入开放大潮,真开放,先开放,大开放,全开放,形成人人都是开放精神的践行者、开放成果的创造者的生动局面。全面提升开放实效,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加强与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大 “ 两型 ” 社会建设综改试验区的深度融合,推进与珠三角、长三角的全面对接,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充分借用武汉、广州、上海等大城市要素配置优势,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落户咸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重视引进高端产业;鼓励支持 5-7 家企业上市;发挥区位交通优势,打造未来湖北物流中心。着力推进出口增长,加快出口产业带建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支持优势企业境外投资。(责任单位:市区经局、发改委、招商局、人社局、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四)坚定不移地统筹城乡发展。 牢固树立全域发展理念,以 “ 两纵三横 ” 为纽带,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率先建成改革开放先行区、城乡统筹和 “ 两型 ” 社会建设示范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工业园区化、产业集群化、城镇特色化发展。大力培育发展中心镇,建成一批工业型、农业型、商贸型、旅游型、资源开发型的特色镇,发展成为县域经济次中心。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中心村建成城镇化居民点,促进社区建设功能化、管理网格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农办、经信委、民政局)

  (五)坚定不移地推进低碳发展。 树立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建设 “ 两型 ” 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打造全省首个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一批低碳工业园和低碳产业项目。发展绿色建筑,创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抓好高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促进农村低碳化建设,提高水、土地、矿产等各项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实施绿色生态工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经信委、环保局、水务局)

  (六)坚定不移地发展民生事业。 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规范劳动就业市场,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鼓励自主创业。逐步建立全覆盖、可选择、多层次、能转接的城乡一体社保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加大民生事业投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完善信访维稳和安全保障机制,巩固和发展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房产局、国资委、财政局、文体新局、文明办、信访局、维稳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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