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1〕14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鸡西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56号)精神,决定2011年2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边境口岸及外销经营场所、专营专卖店、商品展销会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食品、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产品,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打防结合,全面推进。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决定成立鸡西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同),由李鸿林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忠孝和市商务局、工商局、文广新局、科技局、质监局、农委、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李军兼任,副主任:王晓东。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