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社会保障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0〕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社会保障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莆田市社会保障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9]15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定在全市启动社会保障卡建设项目,并普遍推广应用。现就全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建立社保卡系统及应用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保障能力,提升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至2010年底前,建成市级社保卡系统,全面发放社保卡,在社会保障、医疗就诊、金融支付等领域推广应用;至2012年,初步建成面向全市城乡居民、统一技术标准、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社保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一卡通用,一卡通行,增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社保卡项目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上下协调的原则组织实施,并实行省、市两级建设和管理。在遵循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需要充实和完善技术指南,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建设和运行。
(二)技术先进,开放兼容。社保卡作为居民基础信息识别和获取的介质,不存储动态业务数据(应急信息写入除外)。项目采用的技术要具有先进性、开放性、通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满足当前各项业务需要,又预留未来应用拓展空间。项目建设应与现有业务系统做好衔接,实施过程只改造相关业务系统的接口和读卡终端,不改造其系统集成。
(三)资源共享,一卡通用。通过社保卡整合各类政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活动对智能卡的需要,不再发放功能单一或与社保卡功能重复的其他智能卡。整合数字莆田已有项目建设成果,拓展社保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各类应用系统集成,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