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市政府副市长 傅冬阳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卓继祖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建华
成 员: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郑发根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黎瑞炼
市经贸委调研员 杨永藩
市国资委副主任 许天福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丽红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捷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叶大清
市财政局调研员 陈志敏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赵 华
市建设局调研员 卓良好
市水利局副局长 黄国富
市交通局副局长 林益平
市农办副主任 林岐桦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余志生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郑国荣
市卫生局副局长 沈祥开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天河
市旅游局副局长 温训新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和贵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元璋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消防支队,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郑发根支队长兼任,负责工作的筹划部署、事务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导考核等具体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组织机构,具体抓好本地区“防火墙”工程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察指导和检查考评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010年,所有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和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