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由秘书长审核,经市长同意,提交市长办公会议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通知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人员,文中应明确:“市人民政府决定,召开XXX会议”。
(二)由市直部门或单位提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主要任务是:部署涉及各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或需要市政府各部门、下级政府共同完成的重要专业性工作。
会议方案由市直部门或单位提出,由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经分管副市长同意,提交市长办公会议决定。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由提出申请的市直部门或单位发文通知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人员,文中应明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XXX会议”;有关部门、单位或下级政府应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派员出席会议。
(三)市人民政府决定召开的或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电视电话会议,属于紧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或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全国或全省性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就同一议题结合本市实际加以贯彻部署的,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审批。但应控制会议时间,一般不扩大参加会议层次和人员。
(四)除市人民政府决定或已经市长办公会议批准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外,凡确需下级政府副职出席会议的,应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分管副市长审批;凡需下级政府正职出席会议的,应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呈分管副市长审核,报市长审批。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请下级政府领导出席的全市性会议,由提出申请的市直部门或单位发文通知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人员。文中应注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召开XXX会议”。有关部门、单位或下级政府应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派员出席会议。
七、其他事项
(一)对提交市人民政府会议讨论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应事先做好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凡涉及计划、投资、财政、税收、物价、机构、编制等问题,以及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各主办部门在会前要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加强沟通,吸收合理的意见,主动加以整合。经过协商,意见仍不一致时,主办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都应在会议上如实反映不同意见并提出建议。
(二)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在会后需正式形成文件的,必要时报经秘书长同意后可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录音。其录音资料由办公室文电科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复制,保存1个月后由文电科主要负责人监督销毁。会议的记录要点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负责人审阅后与会议资料一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