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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2010修订)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
(莆政办〔2010〕78号)


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为保证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莆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保证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履行职责,提高效能,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秘书长工作。

  (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莆田实际,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决定,执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和决定。要加强理论学习,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行公务。要公正廉洁,克己奉公,贯彻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要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着眼政府工作全局,服从命令,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保守秘密,提高机关效能。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我市“以港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落实实施。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围绕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调查研究,向市长、副市长提供实际情况和政策性建议,为市人民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做好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受市长、副市长委托召集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三)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组织起草或审批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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