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并实行高耗能产业规模地区总量平衡和产能替代,对项目用能超单耗、地区超总量的不予审批;对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坚决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全力实施工业“千百亿工程”,加速培育形成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等五大千亿级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五大新兴产业,努力实现爆发式增长;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3.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落实省下达我市的2010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75万吨的目标,迅速分解淘汰任务,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淘汰企业名单,明确时间进度,制定激励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三季度前完成淘汰计划。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强化行业监管,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引导化工企业进入园区,促进化工产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对违法违规设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坚决关闭;对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要坚决淘汰。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将执行范围从钢铁、水泥、电解铝等八大类高耗能行业扩大到建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中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和省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相关行业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实行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强制性措施。
4.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以工业锅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台泥水泥总投资2.43亿元的余热余压发电、索普集团总投资4500万元的硫酸低温余热回收等一批能形成直接节能效果的重点工程实施,年内确保实现节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并选择技术先进、带动性强、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项目,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工程。全面推进列入年度计划的49项重点减排工程,确保削减COD9574吨、二氧化硫14813吨。同时,加快电力行业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确保按时形成减排能力。发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引导推动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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