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13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3号)和《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发〔2010〕11号),设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文物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实施政策。

  (二)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艺术和社会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基层文化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普及工作。

  (四)监管文化市场。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五)综合管理文物事业。做好文物保护、考古等有关工作;协调指导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拟订文物保护规划,参与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六)综合管理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监管视听节目制作和服务机构的准入,审查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对广播电视机构的宣传、发展、传输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七)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监管新闻出版机构的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和印刷业;监管记者证、报刊社驻镇分支机构和记者站;承担“扫黄打非”日常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