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监督管理处
依法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监管,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批发)安全准入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工程安全评价的审查备案,监督检查其“三同时”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及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
综合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有关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考核;负责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备案工作;负责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备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组织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内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查处职业危害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工作;承担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另按规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含派驻单列的纪检监察编制)。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10名。另核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四、其他事项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安监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负责起草职业卫生规范性文件,拟订职业卫生地方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市安监局和市卫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