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负责全市地方铁路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1个内设机构(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督查、目标考核、信息、会务、接待、后勤、信访及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参与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财务审计处
拟订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办法。负责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规费征管。
(三)综合计划处(挂“建设处”牌子)
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订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交通建设前期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后评价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扶贫项目和对口支持等的管理工作。
(四)综合运输处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客运市场;监管民航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负责对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五)铁路处
拟订我市铁路建设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协调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维护铁路建设市场秩序。
(六)港口管理处
参与拟订实施内河港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内河港口岸线规划管理及使用审批;负责内河港口基础设施立项、设计、审查、验收、报批的管理工作;负责港埠企业市场准入;监管内河港口行政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
(七)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
(八)安全技术处(挂“交通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质量、标准、计量、节能减排等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