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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二)促进我省中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中药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中药产业体系。依托海口药谷形成较大规模的现代中药制药产业群。各市县要整合资源,建设一批开发利用南药、黎药和海洋药的区域性中药工业基地。

  加快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和海南中药现代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以特色南药、黎药和海洋药为基础的海南中药产业协调发展。建立并完善中药材区、中药工业区、中药旅游服务区及海南“香岛”的产业布局。发挥中医药基地对我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六、加快海南民族医药开发利用

  加快海南黎族医药研究、保护和开发。加大对我省黎族等传统民族医药遗产挖掘与保护力度,弘扬传承黎族医药文化。力争将黎医黎药纳入国家民族医药管理审批范畴,鼓励医药企业和科研院所大力开发黎药;加大对黎族医药的科研投入,组织专门的科技攻关小组,开发有重要临床治疗意义的黎药产品,促进黎族医药的产业化步伐。

  七、切实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大力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切实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行业优秀传统职业道德。重点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和建筑风格等方面体现中医药特色,使之成为弘扬和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中医机构要在环境、建设、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医医院要把中医药文化特征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使全省中医医院形成鲜明的中医药文化风格。要挖掘整理、传承我省中医药优秀文化,打造并形成我省中医药文化品牌。

  (二)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与对外交流。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面向未来的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机制。做好中医药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扶持和协助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重点中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中医药院校等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我省中医药行业对外开放。

  (三)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鼓励、引导和支持中医康复保健旅游产业发展。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和全省区域卫生规划,加强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中医保健旅游项目建设,打造特色品牌。研究制订中医康复保健旅游市场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康复保健旅游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康复保健旅游企业集团。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中医康复保健旅游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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