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花江北岸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建设用地管理的通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花江北岸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建设用地管理的通告
(哈政发法字〔2011〕4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加快松花江北岸堤防及防汛路工程的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现就加强松花江北岸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管理范围

  松花江北岸堤防及防汛路工程位于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段北岸,西起松北万宝堤肇东界,东至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包括松北区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呼兰区堤防及防汛路工程和呼兰河呼口大桥工程,全长约108公里。

  (一)松北区堤防及防汛路工程用地,包括万宝堤、前进堤、外贸堤、松浦堤、东方红堤和三家子堤:

  1、万宝堤:背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50米范围内,迎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70米范围内。
  2、前进堤:前进堤与万宝堤交界处至松浦镇集乐村后汲家屯段,背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50米范围内,迎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100米范围内;前进堤与万宝堤交界处至四方台大桥段迎水侧双口面外滩。
  3、外贸堤:虎园家属区处至滨州铁路段,背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180米范围内三角地。
  4、松浦堤:背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100米范围内,迎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120米范围内(松浦堤凸嘴段除外)。
  5、东方红堤:背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60米范围内,迎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100米范围内。
  6、三家子堤:背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60米范围内,迎水侧沿现有堤防堤脚线外延50米范围内。

  (二)呼兰区堤防及防汛路工程用地,包括腰堡方台堤、后关地至大顶子山航电枢纽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