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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意见
(镇政办发〔2010〕3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市人大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现就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7%以上,销售超100亿元企业4个,超50亿元5个,10亿元以上企业30个。

  2.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33452户,增长45.4%,累计户数达到16万户;新增私营个体注册资本427亿元,增长64.6%,私个企业注册资本累计突破1000亿元。

  3.规模民营企业完成投资540亿元,比2009年净增90亿元;吸纳内资到位220亿元,比2009年净增40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全民创业氛围

  根据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业宣传活动。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研究制订宣传计划,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普及创业知识,宣传创业政策,营造创业氛围,弘扬创业文化。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全民创业大会,表彰创业先进典型,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加快建设创业型城市。

  (二)强化技术进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技术创新。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千企技术改造”工程,突出抓好“百项重点技改项目”,力争2010年民营技改投资完成62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24%。二是强化技术平台建设。充分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加快船舶、眼镜、五金工具、汽摩配件等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试验检测、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两项工程,重点推广“出口通”、“诚信通”等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2.推进产业集聚。一是制定规划。调研编制产业集群、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集群发展的方向和思路。鼓励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镇突破行政区划,联合编制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形成规模优势。年内完成6-8个产业集群的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市级产业集聚区认定工作,认定市级产业集聚区20个左右。全年产业集聚区实现营业收入1350亿元以上,新建标准厂房120万平方米以上。二是推进产业集聚成链。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发布一批招商项目,大力开展小分队招商并完善招商责任链条,为项目引进、落户、建设、运营提供全程服务。三是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服务功能,加快打造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集群品牌,帮助群内企业通过银企合作、展会推介等途径,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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