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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5. 3月13日-15日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各级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活动。

  6. 3月15日前,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

  五、工作要求

  1.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动员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广泛参与。

  2.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3.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于2010年3月25日前书面报市2010年3·15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272513。

  附件:1. 2010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2. 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1.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4.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6.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7.引导理性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8.倡导生态消费,培育文明风尚

  9.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创建放心消费城市

  1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1.齐心协力维权,共迎精彩世博

  12.喜迎世博,做好维权

  13.精彩世博,文明先行

  附件2:
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经贸委

  市国资委             镇江工商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镇江质监局            镇江食药监局

  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信息产业局

  镇江市烟草专卖局          市通讯行业协会

  市物价局                电信镇江分公司

  市农林局                镇江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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