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四)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3·15期间,镇江工商局、镇江市广播电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我市联合举办电视直播3.15晚会,宣传维权工作成绩,反映维权一线动态,展现维权工作者忘我工作、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风貌,揭露、抨击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宣传年主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

  (五)开展市场监督检查。3·15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各地12315机构和消协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六)编印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协与辖市区消协(委)将编印纪念3·15特刊。特刊主要内容为:宣传全市2009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

  (七)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消协将以3·15为契机,对外公布2009年有社会影响力的十大维权新闻、十大消费热点评论、十大消费警示,借助新闻媒体形成社会聚焦效应,扩大和提升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

  (八)开展送法“五进”活动。3.15期间,各地要充分发挥消协分会及社区、镇(村)投诉站作用,广泛开展送法到农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学校、到军营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消法》、年主题。

  (九)组织社会测评。针对消费领域的不合理消费现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点评,对某些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交通运输行业公开承诺和社会测评活动。

  (十)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与社会形象好、诚实守信的经营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拉动消费,提高企业经营能力。

  四、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 2月28日前,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宣传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2010年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 3月1日-20日期间,各地开展送法活动。

  3. 3月1日-2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

  4. 3月14日,发行纪念3·15特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