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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医疗集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医疗集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镇政办发〔2010〕3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江苏康复、江苏江滨医疗集团: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镇发〔2009〕27号)和市政府《关于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09〕95号),为建立医疗集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三级医院的服务”,现就我市医疗集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6月底,江苏康复、江苏江滨两大医疗集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达到省定建设标准,集团和社区实现信息共享、网络互通,形成完善、互动的区域医疗协同运行模式,建立集团与社区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的分工协作机制,患者在集团内享受便捷、同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改善就诊环境。按照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医疗集团通过联办、合办等多种形式,采取设备扶持、环境出新、规范服务等途径,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达标建设,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环境,逐步形成集团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的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打造集团品牌效应。

  (二)开展业务支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工作需要,医疗集团通过采取临床服务、人员进修培训、业务指导、设备支援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专科建设、临床诊疗技术等进行帮扶。医疗集团每年需下派一定数量主治以上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参与坐诊、查房、病例讨论、慢性病早期干预和随访、居民健康体检,加强专业指导,提高社区疾病防治水平。同时接受相应岗位的社区卫技人员到集团医院进修、培训。根据市卫生局下达任务,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社区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医疗集团要在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社区专病、专科专家门诊,每周需下派相应专家到社区坐诊,保证每个中心每周坐诊时间不少于5个半天。

  (三)实现双向转诊。医疗集团要制定具体双向转诊的运行流程、质量标准、管理规范,将集团内各医院简介、特色及知名专家特长、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印成册,发至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强社区医务人员与医院相关科室主要医疗骨干的联系与沟通。集团各医院开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转诊病人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的转诊单,实行“一免三优先”:即免挂号费,优先预约专家门诊,优先安排辅助检查,优先安排住院。集团各医院将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或临终关怀及时下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并提供治疗方案、日间病房定期查房。下转病人的信息转诊率达到100%,社区上门服务率达到90%,社区治疗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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