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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沪宁铁路镇江段绿色廊道建设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2.工程进度控制:责任主体应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地段,并制订相应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必须符合目标责任状的要求。
  (1)完成进度计划的得满分30分;
  (2)发现有一处不满足要求的,一次扣1-2分;
  (3)重点路段或阶段发现一处不满足要求的扣5分;
  (4)完成进度计划低于80%的,一次扣10分,低于60%的工程进度得0分;
  (5)提前完成计划任务,超10%以上的,最多可加5分。
  3.苗木种植质量及整体效果:苗木质量20分,整体效果30分,具体考核见下表:
  (1)整体效果

序号

内容

说明

分值

1

达到设计最低要求,视觉效果良好

10

2

和自然环境协调程度

5

3

苗木成活情况

10

4

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5

小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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