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制定专题规划。建立健全政府对采购、科研、税收、奖励制度等方面支持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激励机制,重点完成科技工作与标准化工作衔接、标准创新奖励等办法的制定,促进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紧密结合。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标准研制项目列入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定范围。技术标准研究成果可作为技术职称评定依据。加强对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评审,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在政策扶持上予以适当倾斜。
(三)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各级财政安排、部门纳入预算、争取国家支持、承担单位主要投入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逐步加大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准化经费的统筹力度,大力支持重点产业的标准研制和体系构建、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标准的研制和实施,积极支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市政府建立相应的政策激励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奖励补助办法。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支持高等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职业院校开设标准化专业。完善标准化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机制,实行考评结合和以评代考制度。加强企事业单位应用型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标准化列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试行将标准制定修订及标准科研成果等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培养和引进一批既懂标准化、熟练掌握外语又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五)完善标准服务体系。
高水平建设西部地区检测基地,把检测服务和标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带动形成更多的产业高地。高起点规划建设市标准馆,使其成为集标准信息共享和服务、标准研制、科技成果标准转化和WTO/TBT风险预警于一体的标准化活动基地。完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标准资源、信息的跟踪、收集和传递效率,为全市标准化工作提供权威、快捷、准确的标准信息服务。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积极组织“世界标准日”、“科技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标准化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设立“重庆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对研制和采用先进标准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单位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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