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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先进个人”的,填报《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3,一式4份)和《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个人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5,一式1份)。
  (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单位或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具体事例,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求字数在3000字以内。
  (四)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一式1份。
  上述材料均要求用A4规格纸打印上报,附件4、5需存为Excel格式文档,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上报。
  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我厅网址(www.gdhed.edu.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谭昭,(020)37627828、376276562(传真)
  通讯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高教大厦1711房
  (邮编:510080)
  电子邮箱:gdedursc@126.com。

  附件:1.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情况一览表(略)
  5.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情况一览表(略)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名额

单  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广州市

2

5

深圳市

2

3

珠海市

2

3

汕头市

1

2

佛山市

2

3

韶关市

1

3

河源市

1

2

梅州市

1

3

惠州市

2

3

汕尾市

1

2

东莞市

2

2

中山市

2

3

江门市

2

3

阳江市

1

2

湛江市

1

2

茂名市

1

2

肇庆市

2

3

清远市

1

2

潮州市

1

2

揭阳市

1

2

云浮市

1

2

顺德区

2

2

省部属职业院校

10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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