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中职学生守则》、《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条文的通知
(粤教思[2010]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04年8月,教育部出台了新修订的《
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良好校风、学风、教风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壮大职业教育的推进,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快速扩大,办学质量和水平亟需提高,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亟需进一步加强。为适应我省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制定一部针对中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点、适应中职学生培养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需要的《中职学生守则》和《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势在必行。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职学校征集《中职学生守则》和《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条文,以便全省统一颁布实施。
一、充分认识制定《守则》和《规范》的重要性
《守则》和《规范》的制定,是我省加强和改进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中职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提供切实可行的、符合中职学生成长规律、符合中职学生成人成才需要的《守则》和《规范》条文。
二、对《守则》和《规范》条文征集的具体要求
(一)我省拟制定《中职学生守则》共十条,《中职学生行为规范》共四十条。《守则》要根据中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从大处着眼,对学生良好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的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提出基本要求;《规范》要从小处着眼,从行为习惯养成入手,提出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要求。《规范》是对《守则》的细化,两者应可结合使用。《守则》和《规范》要根据广东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对中职学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提供反映时代特征、符合中职学生思想和身心发展特点、培养中职学生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要求的内容,如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加强实践、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防护、远离毒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