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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1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14.市绿化办。负责指导市区宾馆、酒店、工厂企业等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绿地率开展单位绿化和沿街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工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15.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环保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地表水、区域环境噪音等指标达标;“创园”期间及时反馈城市环境污染指数和市区自来水水质的监测数据和考核报告。

  16.市气象局。负责城市热岛效应监测并建档(城市热岛效应强度≤3.0℃)。

  17.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城市历史风貌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和文物古迹保护力度,做好公共建筑绿化建设工作,配合市规划局做好《城市紫线规划》并划定紫线,加强保护管理。

  18.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市区学校师生开展“爱绿、护绿”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城区校园绿化美化建设计划,做好校园绿化建设,保证绿化达标。

  19.市体育局。负责体育公园、市体育中心、少体校及周边场地等公共建筑绿化建设。

  20.市交通局。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公路、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绿化和市区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和宣传标语制贴工作,营造“创园”氛围。

  21.市交警支队。完成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调查,负责“创园”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22.莆田电业局。负责实施电力缆化下地改造,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通信管道建设和通信架空线路下地改造,尽可能结合道路景观改造的计划同步实施,同步完成。

  23.市双拥办。协调做好驻莆部队营区、干休所及95医院的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园林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4.市广电中心。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DVD汇报片的制作以及“创园”宣传工作等。

  (二)各区职责分工

  1.荔城区

  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绶溪公园和街头绿地征地等工作。

  完成九华山休闲公园、壶公山休闲公园总体规划设计,并启动九华山休闲公园入口、步游道等项目建设,督促完成浅水湾公园整治工作;完成荔港大道(黄石段)道路绿化;做好北大、畅林荔枝林带和北大小游园建设,完成30处垂直绿化和所有沿街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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