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东岩山公园、绶溪公园、泗华水上公园、玉湖公园等公园、街头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建设任务,抓好莆田市花卉市场(花木中心)生产绿地建设。
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垂直绿化工程和拆墙透绿工作。按照公园管理条例,加强南湖公园、浅水湾公园等规范化管理,加强林荫路和林荫停车场推广。
开展全市“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检查评比工作。
会同市规划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莆田电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历史风貌区、古树名木、木兰陂公园等保护与建设,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搞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抓好垃圾处理场等设施建设工程。
8.市规划局。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实施措施;牵头编制《城市蓝线规划》、《城市紫线规划》等相关规划并实施;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国土局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和共享平台建立。
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确保新建项目绿地指标符合
《标准》要求。
9.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土地的征用报批;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城市园林建设数据库建设等。
10.市执法局。负责市容、市貌整治与管理,加强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和乱设经营摊点现象的监督力度;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杜绝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加强占绿、毁绿的执法力度;市区建筑工地封闭施工,防止滴、撒、漏现象发生以及市区环境卫生及扬尘管理以及公厕等市政设施和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等。
11.市水利局。配合市规划局完成《城市蓝线规划》编制,并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南北洋水系两岸荔枝林带保护及河岸整治等工作,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木兰溪两岸和内河两侧滨水荔枝林带建设及维护工作;做好木兰陂主题公园的环境整治、绿化及道路建设工程;做好下磨溪、木兰溪、延寿溪和东圳水渠等整治工作。
12.市水务集团。保证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抓好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8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区市城市平均值。
13.市林业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起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实施措施。做好城市防护绿地的建设,生物防治推广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