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五)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20.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提倡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强化失信惩戒。

  21.推进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程,引导企业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

  22.发挥驻镇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支撑作用。支持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校文献资料丰富,人才集中以及学科种类齐全的优势,建设面向企业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产学研合作将高校知识产权创造优势转化为地方产业发展优势。依托高校资源优势,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面向全市开展知识产权研究。

  23.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科技、经济、贸易、知识产权部门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及风险评估制度,强化政府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知识产权前置审查制度,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加强和完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避免重复研究和侵权。加强公共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兼并、破产和重组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监管,避免无形资产的流失。

  四、保障措施

  24.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具体承担战略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战略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各辖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5.强化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专利申请的资助和奖励政策,对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重大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补贴。允许企事业单位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支出全额计入管理成本。政府项目资金优先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或产品倾斜,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代收代缴的国家各类规费,在计算营业税基数时予以扣除。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扶持重大知识产权的推广应用和核心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转化,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强相关政策的衔接和落实。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