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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春季开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春季开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开学伊始,为加强新学期学校春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控工作,预防学校传染病流行与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和托幼机构中发生、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春季冷暖空气交汇,天气多变,气温忽冷忽热,适宜多种病原微生物孳生繁殖,是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感及流感样病例、麻疹、手足口病、流行性脑脊膜炎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是人群高密集场所,且学生抵抗力较成人弱,传染病容易在学校发生和蔓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重视学校卫生工作,认真修订学校传染病暴发和食物中毒的防控应急工作预案;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将防控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故责任落实到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园长身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于开学初组织力量,检查核订所辖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签订有关的工作责任书和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落实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等学校卫生监测的各项工作。严格加强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

  三、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在全面开展校园卫生清洁的基础上,重点对教室、宿舍、厕所和食堂等场所进行清洁,不留卫生死角。特别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卫生死角及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做好食品的保鲜防霉变工作,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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