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局(委)、委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广东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联系人:荆楚红,电话:83133078)
附件:2009年广东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要点
二00九年三月十二日
2009年广东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要点
2009年,我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统揽法制工作全局,以服务保障“三促进一保持”为重点,着眼于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努力做到“立法抓质量,普法抓实效,执法抓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支持和保障”。
一、围绕中心工作,加快立法进程
按照广东省2007-2010年立法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十一五”制订规章规划和各地地方立法计划的工作要求,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狠抓立法质量,加快立法步伐。
(一)突出重点,着力于重点领域的建章立制。今年立法重点是:建立健全投资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政府投资管理及其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配合开展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与此同时,积极配合推进促进自主创新能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的法制建设;加强规划编制管理、省重点项目建设、重大项目稽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许可、招标投标监督等领域的法制化建设。
(二)理清思路,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对已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以及准备申报立法计划的项目,要集中力量开展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通过座谈、论证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增加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对未列入立法计划而又需立法的项目,通过建立立法项目储备,先行安排试点并进行调研起草,做好立法的前期工作。
二、强化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