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术路线和工作要点
测土配方施肥主要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指导”五个环节开展十一项工作。
(一)野外调查。在整理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在采集土样的同时,对项目实施区进行取样地块农户施肥情况和土壤立地条件调查,每取1个土样分别填写《测土配方施肥采样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农户施肥情况调查表》(详见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中的附表3和附表7),以掌握项目实施区基本农田土壤立地条件与施肥管理水平。
(二)采样测试。测土是制定肥料配方的重要依据。新建项目县(项目市)按照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的要求,在项目资金到位后,按照《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场)化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办〔2009〕224号)的要求,尽快开展并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室的建设和土壤检测项目所需的化验分析仪器设备的购置;并在县域范围内统筹规划,合理布点,一般每100亩-200亩采集1个土样,丘陵山区、平原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根据需要采集植株(开展田间试验的部分处理需采集)样品,利用取土设备、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取土。取样标签参考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中的附表2。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化验,为制定配方和田间试验提供基础数据。续建项目县要按照推广面积,在上年取样的基础上,同比增加土样采集点密度,偏向安排经济作物或特色作物的种植地块。各项目县(项目市)要选择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对测土配方施肥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调查,并按照农业部《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场)化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室的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
(三)田间试验。新建项目县(项目市)要按照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和我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田间试验方案的要求,在项目区域内的1-2种主要作物上安排田间小区试验和校正试验,同一作物布置10个以上试验点,试验点按高、中、低肥力水平均匀分布。通过田间小区试验和校正试验,摸清土壤养分校正系数、土壤供肥量、农作物需肥规律和肥料利用率等基本参数,确定作物合理施肥品种和数量,基肥、追肥分配比例,最佳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为配方设计、施肥建议卡制定和施肥指导提供依据。续建项目县要根据各地实际,适当安排有关田间试验(特别在经济作物或特色作物上),校正施肥指标体系和施肥配方。
(四)配方设计。组织有关专家,汇总分析土壤测试和田间试验数据结果,根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作物品种、产量水平、耕作制度等差异,合理划分施肥类型区。审核测土配方施肥参数,建立施肥模型,分区域、分主要田类、分作物制定肥料配方和施肥建议卡,组织各镇农技人员和村委会逐户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及其他技术资料,完善记录台账。并在春耕和“双夏”等农作物施肥关键时期,通过有关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肥料配方信息,让广大农民和肥料企业了解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五)配肥加工。依据配方,以单质、复混肥料为原料,生产或配制配方肥。农民按照施肥建议卡所需肥料品种,选用肥料,科学施用;新建项目县(项目市)要按照省农业厅关于配方肥生产应用和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认定配方肥定点企业按配方加工生产配方肥,建立配方肥连锁配送中心及其营销网络,向农民供应配方肥,并建立相关销售台账。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探索配方肥供应有效模式,培训各类人员指导农民用好配方肥,采取配方肥应用示范区、农技结合、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合力推广配方肥,进一步扩大配方肥施用面积。
(六)示范推广。通过办点示范,做到以点带面,有效地带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在开展中区校正试验的基础上,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展示测土配方施肥效果,带动并引导农民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续建项目县要针对本县特色作物种植状况,对种植面积大和促进农民增收效果大的特色作物建立不同类型示范区。各项目县(项目市)所建立的示范区要在交通要道显著位置竖牌明示,每个示范区要竖一个标志牌,内容包括:示范地点、示范区面积、种植品种、目标产量、前作情况、土壤类型、土壤检测结果、施肥指导意见(包括施肥总量、各时期的施肥品种和数量)、其他综合措施、指导专家、主办单位和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