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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局关于2008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检查考核结果的通报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2008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检查考核结果的通报
(粤林[2009]28号)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2008年,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执行《广东省2006-2010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森防目标管理和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检疫工作,努力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管理水平和绩效。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一五”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的通知》(林造发[2006]13号)和《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关于做好2008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造防函[2008]84号)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绩效考核指标》和《松材线虫病除治检查验收方案》要求,省局于2008年12月对全省各地2008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绩效和松材线虫病除治成效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评分结果

  (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和防治工作绩效考核结果。

  东莞、中山、肇庆、阳江等4个市评分为95分以上;

  广州、深圳、汕头、韶关、佛山、梅州、惠州、江门、清远、湛江、茂名、云浮等12个市评分为90分~95分;

  珠海、河源、汕尾、揭阳、潮州等5个市为84分~89.9分。

  各市考核赋分详见附件2。

  (二)2008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成效抽查结果。

  抽查的5个县级松材线虫病发生区除治成效赋分结果为:封开县100分、梅县97分、乐昌市95分、始兴县95分、濠江区93分。

  二、2008年各地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情况

  (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管理情况。

  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有较大提高,各地均将森防目标管理指标纳入当地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落实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广州、深圳、惠州、肇庆、江门、东莞、清远、韶关等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代林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对松材线虫病等重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统一部署,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本辖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大部分市县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落实积极有效的防控工作措施,对松材线虫病、松突圆蚧、薇甘菊、刺桐姬小蜂、椰心叶甲等外来有害生物和松毛虫等常发性病虫害实施较有力的防治,取得了良好的控灾成效。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测报准确率比2007年有较大提高。大力开展生物灾害防治工作,使有害生物成灾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林业有害生物综合管理工作水平有一定程度提高。大力规范检疫执法程序,加强对检疫性有害生物和疫木的监管,加大检疫执法力度,雨雪冰冻灾后加强对松木质包装材料的清理、监管和疫情封锁工作,较好地履行检疫职责和完成检疫任务。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法律法规宣传、普法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民众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知情度和参与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绩效情况。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层层分解下达目标管理指标,建立健全通报及奖惩制度,较好地完成了省林业局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测报准确率、无公害防治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等“四率”指标和工作任务。

  大多数市县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项业务信息资料和报表数据,并建立报表数据资料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所有市县均按规定应用电脑核发、打印《植物检疫证书》和管理病虫情数据,实现传输信息网络化。大部分市县均能严格实施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对辖区内林木种子、苗木繁育基地做到有登记,对调入、调出的林木种苗做到认真记录备案,以及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造册和监管,认真实施产地检疫和检疫复检,检疫执法较规范,未发生违规执法现象。

  各地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创新防治机制,科学制订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无公害防治技术措施,实行除治通知书制度,及时组织应急防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防治质量和效率的管理。

  各地大力加强森防检疫机构建设,梅州、江门等市积极推动市森防检疫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潮州市、饶平县、揭西县落实了森防检疫站机构编制。

  (四)松材线虫病除治成效情况。

  大部分疫区县(市、区)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县(市、区)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小组,林业局也成立了由各有关管理机构(营林、林政、森防、公安等)参加的防治工作小组,制定有松材线虫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除治松材线虫病实行防治专业工程公司、专业队承包除治施工,加强除治工程监理和成效检查工作。全省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比2007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封开县、梅县、始兴县、乐昌市等松材线虫病的除治效果较显著,有效控制了疫情。

  各地加强了疫情监测和疫木检疫监管。认真组织专业队伍对辖区范围内松林进行全面普查疫情。疫区县加快林分改造步伐,加大了疫木在本疫区内消化和除害处理的监管力度。一些地方组织林政、森林公安、森防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疫木流通的检查,积极引导疫区采伐的松材按规定进行定点加工和安全利用。严查从外省、外市、外县调入的松材及其制品,依法查处违规调运、经营疫木及其制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促进提高当地民众对病害危害性的认识和配合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三、存在问题

  (一)大部分市县森防检疫机构队伍人员仍然偏少,力量较薄弱,难于全面承担起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和检疫工作职责任务。一些市县森防检疫站的人员经费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造成森防检疫工作开展较被动。

  (二)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筹措上,一些市县财政投入经费较少,有的市县甚至没有投入,主要靠省级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费。有的地方由于县、镇级政府对防治工作的主导作用跟不上,当地社会上对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缺乏正确认识,造成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中的障碍较多。

  (三)一些市县森防站没有制定本辖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方案,没有定期发布本市县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通报和发生趋势预报(警报),或实施测报、防治、检疫的资料数据不规范和不完整。

  (四)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不够。检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很少组织到车站、港口码头和物流集散中心等重点检疫场所实施检疫检查。对正在施工兴建的铁路、公路、大型土木建筑工地、电缆光缆网线等场所的木质电缆光缆盘和其它物资的木质包装材料,缺少跟踪检查和有效检疫,成为突发松材线虫病的隐患。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成绩和吸取经验,找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争取2009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做出新贡献。

  附件:1.2008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考核结果

  2.2008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绩效考核结果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
  2008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考核结果

市别

成灾率

责任指标(‰)

本年度实际成灾率(‰)

折算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工作赋分(满分7分)*

广州

7

0

7

深圳

6

0.31

7

珠海

7

2.39

7

汕头

6

0.64

7

韶关

6

0.33

7

河源

5

0

7

梅州

5

0.1

7

惠州

9

0

7

汕尾

6

0.02

7

东莞

4

0

7

中山

3

0

7

江门

6

0.18

7

佛山

6

0

7

阳江

7

1.01

7

湛江

5

0

7

茂名

9

4.05

7

肇庆

5

0

7

清远

4

0.39

7

潮州

4

0

7

揭阳

4

0

7

云浮

5

0.9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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