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设有邮电服务网点,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能提供相应的电信服务,通讯设施布局合理,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10.燃气设施可采用多种能源并举,鼓励使用太阳能、沼气、生物制气等天然能源和再生能源。
11.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集中处理;垃圾站(箱、筒)标识清楚、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数量适当。
12.公厕布点合理、完好,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粪便无害化处理;便池能及时冲洗,做到干净整洁。公厕达到《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二星级以上厕所标准。
13.消防、防洪、排涝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满足旅游方面需求,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四)资源保护
1.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古树名木等)得到科学、妥善保护,有档案和保护记录。
2.森林、湿地、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没有破坏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违章建设、乱砍树木、捕猎珍稀动物、盗挖珍稀植物等行为发生。
3.对具有旅游价值的保护区,制定相应的游客管理措施,并注意避免由旅游引发的对居民传统生活方式产生的不良影响。
4.在政府财政资金及旅游经济收入中,有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森林资源的保护。
5.建筑及设施具有当地风情特色,使用生态材料;标识牌匾、安全护栏、垃圾桶等设施倡导使用生态或仿生态材料。
6.制定有文物、历史建筑的修缮和抢救维护措施,以及古树名木养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动植物检疫等保护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
(五)自然环境
1.环境
(1)示范基地内容貌整洁,建筑物与绿化、水体等自然环境有机结合。
(2)河、湖、渠已整治改造,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绿化景观。
(3)水、大气、噪声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并达到规定标准,其中:空气质量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一类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
(4)植树造林,保土固水,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水源地。
(5)注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