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绿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
现将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地级以上市限推荐先进集体1个和劳动模范1名或先进工作者1名。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不推荐。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省绿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成立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推荐工作。
三、材料报送
各地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推荐。报送材料如下:推荐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5份(附电子版);推荐先进个人需报2寸彩色证件照5张(附电子版);省、部级或部门(系统)相关方面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公示材料原件(含有关单位的反馈意见)。请将推荐材料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省绿委办公室。
联系人:谢祥文、戴晓军 联系电话:020-81833537
传 真:020-81833537 电子邮箱:xxw23@163.com
附件: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林业局
二○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
广东省评选推荐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